[快讯]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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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30日 22:25: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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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持有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4%;董事赵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4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54%;职工董事段云芳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财务总监楼清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2%。陈魏新女士持有的股份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其通过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及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前述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为通过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及2022年度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陈魏新女士、赵俊先生、段云芳女士及楼清女士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
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分别拟减持各自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3,185股、12,600股、5,400股、2,700
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本数),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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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董事赵俊先生、职工董事段云芳女士及财务总监楼清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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