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宁波远洋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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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30日 23:00: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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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宁波远洋(股票代码:601022)公布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1,063,971.58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8,633,334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443,900.04元(含税)。连同公司已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7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96,295,000.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情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未发生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6,295,000.10 | 166,196,433.42 | 151,801,466.74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4,090,036.61 | 553,739,227.61 | 504,034,465.02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281,063,971.58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4,292,900.26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70,621,243.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 514,292,900.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是否低于 万元
5000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13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 否 |
注:2024年度及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2025年度为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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