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9209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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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0:21:1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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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开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978 证券简称:
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王嘉鑫先生、杨世珍女士及孙勇先生。其中,王嘉鑫先生、杨世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王嘉鑫先生担任。王嘉鑫先生拥有会计学博士学位,2020年至今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功底,为会计专业人士,能够有效领导委员会开展各项审计监督工作。
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保证投入充足时间和精力履职,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委员会成员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恪尽职守、审慎履职,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核查,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表决情况 |
| 2025年4月1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
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存货核销的议案》《关于
2024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5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 | 《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5年8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5年10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
分派预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差错及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审计委员会就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执业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持续服务经验。
2、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公司财务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法等核心事项,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沟通。初审完成后,各方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整体情况、审定后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风险识别与应对措施、总体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沟通。
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了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严格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完善。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众环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优化流程提升审计效率,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落实新《公司法》及北交所监管要求,强化专业赋能,聚焦财务信息真实性、内控有效性等关键领域,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履职效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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