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克莱特: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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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0:25: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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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
持股
份来
源 | 拟
减
持
原
因 |
| 百意(威海)
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不高于
734,000 | 1.00%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30个交易
日后的 3个
月内 | 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 | 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 |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
| 王 新 | 不高于
257,996 | 0.35%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30个交易
日后的 3个
月内 | 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 | 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 | 个
人
资
金
需
求 |
| 郑美娟 | 不高于
7,500 | 0.01% | 集中竞
价 |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个
月内 | 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 | 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 | 个
人
资
金
需
求 |
| 孙领伟 | 不高于
6,750 | 0.01% | 集中竞
价 |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个
月内 | 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 | 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 | 个
人
资
金
需
求 |
注: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股东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王新为一致行动人,拟在本
次公告 30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
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5年 8月 26日作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上述股东此前作出的其他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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