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粤 传 媒(0021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淳林)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00:33 中财网
原标题:粤 传 媒: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淳林)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淳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相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
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完成换届,本人于2025年8
月1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段淳林女士:武汉大学广告学博士学位。1996年9月至今
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站长、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新媒体与品牌传播
创新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广东省大数据与计算机广告工程技
术中心主任,华南理工“兴华人才”工程品牌传播学术带头人、
华南理工品牌研究所所长,中国广告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品牌营销学会理事,中国广
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广告协会学术专业委员会主
席;广州市品牌建设智库专家,广州市广告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顾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顾问教授;兼任广东省省广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
至2025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应参加 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加 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段淳林61500
出席股东会次数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5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共
召开8次会议,共审议19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8次会议,没有委托或缺
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与董事会秘书或各委员会
的执行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情况,公司薪酬制度、绩效考核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效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主要对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同
意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
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财务、审计情况,通过线上
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
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计
划、内控报告等事项;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对公
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
会计师进行及时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情况。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9个工作日,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
通、培训及其他工作等。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
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同时通过微信、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
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指定办公室、董
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在召开董
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能够全面及时提供会
议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依据相关材料和
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积极予以回复、落实,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重点关注公司
以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
次会议、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会同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发表审核意见: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
务发展,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交易原则。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
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
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
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四)提名董事事项
2025年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桂文先生、吴宇女
士、叶韵女士、刘晓梅女士、郭献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中华先生、刘瑛女士、李光女士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上
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本人会同
全体独立董事在提名委员会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上述人
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完成及
薪酬情况的议案》,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本人会同全体独
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进
行审查,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上述
高管薪酬主要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年度管理工作
考核等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制定
的薪酬管理办法,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淳林
年 月 日
2026 4 2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