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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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05:2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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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恒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
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08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任志军、虞仁荣、吕大龙;独立董事杜鹏程、高玉滚、GAOFENG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任志军、虞仁荣、吕大龙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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