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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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16: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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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
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淖尔环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共25家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2.77%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之比 | 69.58% |
说明:以上按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计算的“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总额之比”大于100%,主要是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资金往来等因素涉及内部抵消金额较大,使得纳入评价范围的汇总资产总额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如按公司汇总财务报表口径计算,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占比为70.25%。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固废、危废、污水处置的建设和运营、环境工程的设计咨询、总承包及运营、组织架构和决策体系、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报告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税前利润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
5% | 税前利润的2.5%≤错报
金额<税前利润的5%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2.5%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
不利影响;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注册
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
| | 发现该错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的重要性水平但
仍引起管理层或股东重视的错报 |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资产损失 | 资产损失≥税前利润的
5% | 税前利润的2.5%≤资产
损失<税前利润的5% | 资产损失<税前利润的
2.5%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预算以及重要人事调整未经合规程序或
授权;遭受国家政府监管部门的重大处罚;重大负面新闻对公司带来全
国范围内重大负面后果和影响的情况,公司需要1年以上时间恢复声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法弥补的灾难性环境损害,造成《国家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环境事件发生 |
| 重要缺陷 | 重大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当;较大影响的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罚;造成局
部影响的负面新闻;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对环境或社会造成一定的或暂
时的影响但不破坏生态系统 |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已经完成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上述一般缺陷经发现后已持续整改并优化,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影响。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公司对上一年度存在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基本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良好,以高质量内控管理推动公司发展,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紧扣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内控建设。一方面深化监督检查与缺陷整改闭环管理,提升内部监督效能,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内控数字化建设,提升风险识别与管控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瑟澜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