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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60333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16:29 中财网
原标题: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纬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新投公司”)拟将所持有公司68,227,9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8%)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资产经营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后,乐山高新投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乐山资产经营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98%)。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履行划转双方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乐山高新投公司的通知,乐山高新投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拟将所持有公司68,227,9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8%)以无偿划转方式注入至其全资子公司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1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1名称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股)68,227,906
转让股份比例(%)10.98
转让价格(元/股)0
协议转让对价0元
价款支付方式□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__________ ?其他: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 的交付。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转让方1和受让方1 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是 具体关系:划入方乐山资产经营公司是划出方乐山 高新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前持股 数量(股)转让前 持股比 例(%)转让股份数 量(股)转让股 份比例 (%)转让后持股 数量(股)转让后 持股比 例(%)
乐山高 新投资 发展(集 团)有限 公司68,227,90610.9868,227,90610.9800
乐山高 新投资 产经营 管理有 限公司0068,227,90610.9868,227,90610.98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企业发展战略布局调整。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无偿划转已履行划转双方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尚需完成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1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性质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00731590868M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彭松
成立日期2001/06/14
注册资本/出资额5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93110.4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乐山科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 的股权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 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城市绿化管理;广告发布; 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护理机 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电线、电缆经营;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包装专 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土地整治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会 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河道采砂。(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1名称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 □是 否 ? 其他组织或机构□是 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00MA64A09N1P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王丹
成立日期2017/09/06
注册资本/出资额1538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38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高新盛泰孵化港7层4号
主要办公地址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高新盛泰孵化港7层4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乐山高新投公司持有本公司100%的股权并履行出资人 职责。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 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停车 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小微 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建 筑材料销售;游览景区管理;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国内 贸易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广告发布;销售代理;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批 发;日用百货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收 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树木种植经 营;林业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河道采砂;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乐山资产经营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5第12月31日/2025 年度(经审计)2024第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217,101.87205,671.20
负债总额(万元)96,124.3985,452.82
资产净额(万元)120,977.48120,218.38
营业收入(万元)28,307.1730,218.12
净利润(万元)759.0995.5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3月31日,乐山高新投公司与乐山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划出方):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乐山高新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划转标的
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具体数量以划转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实际持股数额为准。甲方应保证所划转股权的权属清晰、合法、完整,并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划转基准日
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划转标的的资产、债权债务、或有事项等均以该基准日为界定依据。

(四)划转范围及过渡期权益约定
划转范围仅限于甲方依法持有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0.98%)及相关权利义务。划转不涉及尚纬股份的法人主体变更、经营管理权转移及职工安置。尚纬股份的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与本次无偿划转无关,仍由尚纬股份享有或承担。若划转标的在划转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配股等权益变动,相关权益归属以专项审计报告及双方协商为准。

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盈利(含分红、送股、配股、投资收益等所有正向权益变动)均由乙方单独享有;过渡期内划转标的产生的全部亏损(含经营损失、资产减值等所有负向权益变动)均由甲方单独承担,甲方应在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货币形式足额补齐至乙方指定账户。过渡期盈亏的具体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结果为准,双方均认可该审计结果为盈亏核算及支付的唯一依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变更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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