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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92026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31:26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于2025年4月10日届满并完成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严康先生(独立董事)、朱中一先生(独立董事)、尹蕾女士(董事)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严康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参加了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聘任与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主要事项审议 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1月3日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2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3月26日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 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3月27日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3.《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10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了解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2025年7月11日《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2025年7月28日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10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事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审部开展工作,定期与公司内审部沟通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及北交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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