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太湖雪(92026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康)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31:26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康)

证券代码:920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作为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严康,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任职于苏州市税务事务所;2000年至今,历任天赋兴瑞(苏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2017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太湖雪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 席董事 会次数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缺席董 事会次 数是否连续 2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 东会次 数
严康11110005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ESG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并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委员会的成员,亲自出席各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或讨论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重要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


会议类别参会时间会议内容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 (9次)2025年1月3日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与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2025年2月23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
 2025年3月26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就 公司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 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
 2025年3月27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10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4月21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了解2025年第 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025年7月11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年7月28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0月20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2025年3月24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就公 司2025年经营计划展开讨论,并确定2025年公司以 “卓越引领,对标先进,提质增效,稳健发展”为经 营指导思想,通过“品牌重塑与升级”及“渠道创新 与变革”二大抓手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7月11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会议 (4次)2025年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年4月10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4月22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
 2025年7月11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议案》。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 (1次)2025年3月27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均为关联委员,全部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 ESG委员会 (2次)2025年4月7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5年9月27日参加第四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公 司ESG管理方针及策略、组织架构进行了讨论,形成 了由“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公司ESG治理架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2025年3月27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工作会议等方式,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现场工作累计20天,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交所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时间培训名称举办单位
2025年2月28日领航·2025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3月17日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上市公司违法典型案例、 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清单集中学习)太湖雪
2025年3月18日江苏局走访上市公司参观及政策宣讲江苏证监局
2025年4月22日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太湖雪
2025年6月4日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解读太湖雪
2025年6月12日-13日领航·2025年第2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7月16日守正创新勤勉尽责——太湖雪董监高履职要求培训太湖雪
2025年12月9日公司法修改介绍、募集资金监管及股份减持规定东吴证券太湖雪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履职。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现场沟通外,本人还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业务往来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于2025年3月27日、3月31日、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认真审议,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本人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中对该议案投出同意票,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4月1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严建新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本次聘任是原任期届满正常换届连任。因严建新先生工作调整,经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严建新先生由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变更为分管内部控制的副总经理兼内审部总监,聘任侯守峰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严建新先生和侯守峰先生的履历进行审核,认为其专业经验和个人履历符合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要求,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岗位的情形,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

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完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

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新任命的副总经理候选人情况进行审议。

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毓芳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对上述董事换届提名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审议,认为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并且在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均投出同意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2025年3月27日、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所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均为《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利益相关者,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在4月22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方案设计科学、合理,薪酬制度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十)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处于锁定期,未发生因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资产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2025年5月9日,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转增3股,“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由1,453,860股变更为1,89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

本人将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章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规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做到事先认真审阅资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询问,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作、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康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