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威帝股份(603023):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1:55:42 中财网
原标题:威帝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胡涛、万红娟、傅黎明、陈荣、邹永刚、邓新正、YANGWENMING、杨乐、刘金高、朱雄、张翔(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越天成”)100%股权及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星精密”)44.850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说明如下:一、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智越天成100%股权及玖星精密44.8506%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四、智越天成无实际经营,主要资产为所持有的玖星精密股权;玖星精密主营业务为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

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