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2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22:25:2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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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 会畅通讯: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相关信息
1、减持人:黄元元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4、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1%)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时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4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08:52 播恩集团: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 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华古投资、摩威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华古投资减持不超过2,969,7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82%,摩威投资减持不超过1,63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94%。

上述股东各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若相关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持 比例(%)减持方 式减持期间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1华古 投资2,969,7681.8482大宗交 易或集 中竞价2024/12/20~ 2025/3/19按市场 价格IPO前 取得的 股份自身资 金需求
2摩威 投资1,638,0001.0194     
     2024/12/20~ 2025/3/19按市场 价格IPO前 取得的 股份自身资 金需求
(二)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公司股东华古投资、摩威投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5)本企业如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履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义务,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本企业不会因合伙人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华古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次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则减持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股东华古投资、摩威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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