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 688580 证券简称: 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 2021 - 0 1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 公司 2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2,629,4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2,629,490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 ) 47.74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 47.74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 名称: 《关于 <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 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 ) 票数 比例 ( % )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2,629,490 100 0 0 0 0 2、 议案 名称: 《关于 <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 案》 审议结 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 ) 票数 比例 ( % )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2,629,490 1 00 0 0 0 0 3、 议案 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 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 ) 票数 比例 ( % )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2,629,490 1 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 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 <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 摘要的议案》 0 0 0 0 0 0 2 《关于 <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 的议案》 0 0 0 0 0 0 3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0 0 0 0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 议案 1 、 2 、 3 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 、 议案 1 、 2 、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 票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徐蓓蓓、林亚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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