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600104):上汽集团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49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 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 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汽集团”) 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不低于 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54号公告《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1、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 11,505,840,704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82元(含税), 共计7,846,983,360.13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 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根据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2-048号公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5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2年7月15日(权 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计算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9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24元/ 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 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 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6716元/股,具体计算过 程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2-048号公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综上,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28.91-0.6716)+ 0 ] ÷(1+0)=28.24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8.24元/股(含), 如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3,116,1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5%,如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6,232,295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91%,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 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 项均无变化。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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