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21:45:10 中财网
【21:42 巨星农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巨星农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217,9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2%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458,470.4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19元/股~20.7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1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21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10,070,255股的比例为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0%,购买的最高价为20.75元/股、最低价为18.19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100,458,470.4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2 辽港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辽港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6,由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24~2025/9/23
预计回购金额4.2亿元~8.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472.5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289%
累计已回购金额9,322.657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5元/股~1.7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再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49);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5,472.5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289%,购买的最高价为1.76元/股、最低价为1.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22.65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正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9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20日、2023年 1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

2024年 6月 14日(即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4.90元/股调整为 44.10元/股。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15%,最高成交价为 24.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39,834,934.4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