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601598):与南航物流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6-008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航物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在自愿、非独家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开展物流业务,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构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航物流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南航物流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龚卫国先生回避表决,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物流)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6年-2028年)。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2月29日起,龚卫国先生任本公司董事。鉴于龚卫国先生担任南航物流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自2025年12月29日起,南航物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历史业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为南航物流提供海关监管卡车运输等物流服务,南航物流主要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出口包机等物流服务。 2023-2025年度相关服务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历史交易金额以及公司“新型承运人”的战略发展需要,预计2026-2028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南航物流发生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 91440101MA5AX9TB4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成立时间:2018年6月8日 4、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204房 5、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南街27号 6 、法定代表人:黎晓 7、注册资本:1,818,181,820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航空运输业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为南航物流的控股股东。 10 、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鉴于本公司董事龚卫国先生担任南航物流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南航物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 目前南航物流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3月30日,本公司与南航物流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甲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乙方(南航物流及其下属构成本公司关联方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物流运输、货代、仓储、公路运输等物流服务。 3、定价 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服务条件按一般商业惯例。 4、生效条件和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8年12月31日或乙方及其下属企业不再为甲方关联方之日止(以较早者为准)。 (1)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双方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流程。 (二)定价政策 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物流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服务报价可以依据市场定价原则,能够通过多家公共平台收集物流服务价格等信息。 本公司在与关联方实际发生上述协议下的相关交易时,会与独立第三方的价格进行比较,确保交易价格符合市场价格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日常业务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本公司和关联方分别在空运运力资源、网络布局、服务体系和操作经验等方面有其各自的优势,双方通过相互提供物流服务,有利于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双方平等享有签订具体关联交易合同的选择权,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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