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和义务,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云驾、独立董事涂登云、独立董事裴金华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沈云驾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沈云驾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副总监;现任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潤歌互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涂登云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讲师、副教授,UniversityofNewBrunswick(加拿大)访问学者,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农业大学生物质学院教授。2024年1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1981 6 裴金华先生, 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杭州杭诚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金杜智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级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整个期间,立信严格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秉持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态度履行职责。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且完整地展现了公司的整体状况。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审计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展开了充分且深入的沟通,未发现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计划具备切实可行性。在后续工作推进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实施,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各项工作环节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和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过程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认为: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沟通交流,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意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审议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等议案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效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尽责履职。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状况及重大交易等事宜,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职能,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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