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002763):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6:18:40 中财网
原标题:汇洁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85号泰然立城B座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暨授权董事会制 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3.00《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0《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吕兴平
7.02何松春
7.03梁洁妹
8.00《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8.01李树永
8.02解浩然

8.03郝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程之一,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7-8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2026年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4:00
(二)登记方式与手续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14: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85号泰然立城B座4层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85号泰然立城B座4层
2、电话:0755-82794134
3、传真:0755-88916066
4、邮箱:hjir@huijiegroup.com
5、联系人:蔡晓丽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3
2、投票简称:“汇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
股东姓名 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持股数(股)股东代理人姓名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Ο)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暨授权 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3.00《关于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4.00《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选举票总数=持股数*3  
7.01吕兴平   
7.02何松春   
7.03梁洁妹   

8.00《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选举票总数=持股数*3
8.01李树永 
8.02解浩然 
8.03郝丹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提案对应的空格 内打“√、×、Ο”,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 “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 弃权票。 2、对于累积投票表决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提案对应的空格内 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提案候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给该提案中 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该组提 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3、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 的意思表决。 4、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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