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0:22:11 中财网
原标题:棕榈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江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3,078,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6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17,111,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967,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4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967,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967,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2%。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1,208,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7%;反对1,15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2%;弃权125,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651%,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540,587,43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84,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73%;反对1,157,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7%;弃权125,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0%。

议案二:《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001,4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62%;反对1,29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4%;弃权19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24%,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540,587,43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7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721%;反对1,29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8%;弃权19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董莹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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