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和2025年2月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92,800万元。 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 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 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等。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30,892.93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 (2)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德凯 腾”,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 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法定代表人:何凌云,注册资本:712.5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芝兰路18号。 (3)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 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资本:460,790.67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4)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 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法定代表人:潘 峥,注册资本:100.2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 号。 (5)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 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排版、制版、 印刷、装订;仓储;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江宏,注册资本:1,737.85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傅厚岗5号。 (6)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集团”, 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经营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投融 资;资产重组;轻纺产品的生产、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轻纺机械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家专项控制商品);物业管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仓储;项目工程咨询;房地产经营;提供劳务服务;轻纺产品及原料进出口;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经营所属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业务;(医疗统筹咨询、运输服务;中介服务、生产、加工、制造)括号内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定代表人:丛洋,注册资本:61,319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佛心桥37号。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艾德凯腾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新工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益同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人民印刷厂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轻纺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 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上同类或类似的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实现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业务部门基于以往年度的交易情况做出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公司及关联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采购和销售策略进行调整,属于正常经济行为,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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