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科技(002409):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6-00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锡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锡创”)的参股公司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亦创”)正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求,雅克锡创与沈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沈阳亦创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877.50万元的财务资助。雅克锡创目前持有沈阳亦创33.33%的股权,提供的财务资助的金额为人民币1,292.5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琦先生担任沈阳亦创的董事,因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注册资本:21,6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31号126室 法定代表人:郑广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沈阳亦创33.33%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琦先生担任沈阳亦创的董事,因此沈阳亦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经查询,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2)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资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3)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6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经查询,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4)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经查询,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5)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4,732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经查询,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6)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1,75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经查询,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7)阮琰峰 姓名:阮琰峰 身份证号码:31022819771101****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远景路*弄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阮琰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琰峰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3877.5万元,其中雅克锡创出借金额为人民币1292.5万元,其他股东合计出借金额为人民币2585万元; 2、借款利率:年利率为3%; 3、利息计算公式: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 4、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如沈阳亦创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经协商一致,可对本次借款进行展期,届时另行签署新的借款协议。 5、借款用途:借款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不得用于超出约定范围的其他任何用途。 6、还款方式:沈阳亦创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7、违约责任:沈阳亦创未按约定期限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沈阳亦创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50%罚息;若出借人发现沈阳亦创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有权立即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沈阳亦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借款金额的20%,出借人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费用由沈阳亦创承担。 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风险防控 本次全资子公司雅克锡创向其参股公司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沈阳亦创运营需要提供的,雅克锡创和沈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风险共担,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雅克锡创对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支持其业务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增强其综合竞争力。沈阳亦创履约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沈阳亦创虽未提供担保,但沈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沈阳亦创的财务状况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雅克锡创按持股比例为沈阳亦创提供人民币1,292.5万元的借款。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雅克锡创本次拟为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沈阳亦创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沈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平对等。雅克锡创向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沈阳亦创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26.67万元; 2、本次子公司雅克锡创拟为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92.50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沈阳亦创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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