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300006):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业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4月11日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50,000万元(含本数)的存款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北部湾银行的存款余额为354,651,156.5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湾银行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5.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北部湾银行系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北部湾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业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业务范围:银行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存款利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3.年度规模:在北部湾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止目前,公司在该关联方存款余额为354,651,156.51元。 五、涉及关联交易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债务重组等情况,也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部湾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相关风险可控,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有助于增加公司整体财务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本次存款业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增加公司整体财务弹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梁建生、王海润、欧日华、唐伟琰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北部湾银行作为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相关风险可控,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本次存款业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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