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300006):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杨柳路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1期B栋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8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至11:30,13:30至17:00。采用电话方式登记的,登记电话为(023)67300382。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莱美药业证券部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B栋16楼 邮编:40112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丹 联系电话:(023)67300382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06”,投票简称为“莱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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