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688639):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中国合肥 二〇二六年四月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 .......................................................4议案一:关于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议案三: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7议案五: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 2026 ...............................................9 议案六:关于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制定《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14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5 附件一:.....................................................................................................................16 .....................................................................................................................24 附件二: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提交表决的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投票栏中填写投票数。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A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8日 至202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议案、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412,138.6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4,271,014.6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2025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250,115,69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6,600 249,619,093 中股份总数 股后的股本 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939,054.88元(含税),占公司2025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6%。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96,6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三: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每月支付一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3、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同时,参考公司于2026年3月制定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五: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2025年度年审履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审计意见是可信的。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六:关于2026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已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76,000.00万元的担保,在截至2026年3月18日已有担保余额的基础上,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有担保余额7.60亿元基础上,为其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不含此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前述担保。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文亦同。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 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确定的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七:关于制定《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议案八: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4 8 年月日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一: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紧紧围绕“发展生物技术,服务生命健康”的企业使命,聚焦核心战略落地,产品产销量延续快速增长态势,新项目产业化稳步推进,销售规模28.62 2024 31.40% 持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亿元,较 年大幅增长 。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主要产品缬氨酸、肌醇年平均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且公司新项目效益尚未体现,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同时,伴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各项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公司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0.57亿元。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相关重大问题做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提案内容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开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内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充分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在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理解和认可的同时,也将投资者的关注点、观点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响应投资者诉求。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包括: (一)强化董事会核心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以公司战略为指导,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 (二)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继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同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 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二: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参照同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津贴,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第十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可适当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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