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41:40 中财网
原标题:阳光电源: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2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421名激励对象归属201.56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479名激励对象归属338.97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853名激励对象归属222.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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