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000725):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讨论并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 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与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6年 3月 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