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00054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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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8:57: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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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皖能电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
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2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原规则 | 修订后规则 | 修订说明或依据 |
| 第一章 总则 | | |
| 第五条 凡下列事项,经董
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1.研究召开股东大会,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的有关内容;
2.研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的具体实施方案;
3.研究执行公司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规划;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第五条凡下列事项,经董
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
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
第一百一十条、公
司章程第一百一十
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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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上市方案;
8.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内部债务
风险、资产抵押及担保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分支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考
核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奖惩、考核事项;
12.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分配
管理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14.制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方
案;
15.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
项;
17.向股东大会提议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18.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所作
的工作报告;
19.拟订公司股权激励方 |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
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于决策的事项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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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20.制订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方案;
21.制订公司对外捐赠事
项;
2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东大会授权的其它内容。 | 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
策范围内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
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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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
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
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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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八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年修订)
第七十二条,第一
百一十四、一百一
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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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
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
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 | 第十二条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
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
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 | 根据公司章程
(2025年5月修
订),已取消监事
会。 |
| 数要求时,董事长应及时向其提
出警示,同时董事会秘书将及时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
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
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
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的监事
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
询或者建议。 | 数要求时,董事长应及时向其提
出警示,同时董事会秘书将及时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
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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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
本数。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三条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
本数。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原《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7
月)同时废止。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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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