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688216):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9:50:58 中财网
原标题: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地行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左志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及董事白瑛女士组成,左志刚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汤胜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孙少林先生组成,汤胜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有的会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和得到有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8月8日《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8月14日《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 域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 要约的议案》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在2025年度职业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与综合评估,天职国际是一家拥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专注于审计服务、管理咨询等业务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持续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络与有效指导。通过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审阅审计计划及检查审计底稿等方式,有序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行顺畅,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审计程序违规情形,内部审计在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慎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财务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形,亦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会计变更的事项,财务信息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得到有效保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多方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高效沟通,为公司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全面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持续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对财务报告的审阅及对内控有效性的评估,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合规稳健运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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