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601200):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李建军先生、独立董事张鹏飞先生和董事刘延平先生,由李建军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由具有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汇总如下: 李建军,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导师,《风险投资》、《公司财务》两门MBA课程主讲教 授,智能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实验中心主任。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与法律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并兼任申联生物医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刘延平,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公司董事,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员,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能源计量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 张鹏飞,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 程师。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企业导师、 教授,住建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智慧城市BIM专家委员会委员,上 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专家,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节能与环境保护专业专家,上海市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上海市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技术专家,英国皇家注册建造师(CIOB)等。 历任上海市浦东土地控股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上海旅游滨江公司规划开发部总经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工程部高级经理,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央企总部基地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兼规划设计部总经理等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8次会议,各次会议符合法定条件,具 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1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1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二)2025年2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2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三)2025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3次 会议,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 报告(初稿)》、《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四)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4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 计划的议案》、《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五)2025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5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受让上海城博联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六)2025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6次 会议,审议《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七)2025年8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7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八)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8 次会议,审议《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与 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规范经营,持续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状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及时的讨论与沟通,协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且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核查验证。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审议了公 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肯定了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并就内部审计工作重点领域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持续优化审计流程,提升审计效能,确保各项审计措施有效落实。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履职原则,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其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 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体系,依法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职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建军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延平 张鹏飞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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