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00237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4:30:56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星新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419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777,487.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3,569,873.04元,扣除支付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785,933,994.00元、2025年半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57,186,798.8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1,226,567.4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7,701,046.1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7,701,046.14元;期末股本基数为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及预计分红总额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57,186,798.80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刊登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10月30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550,153,795.8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07,340,594.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49%。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07,340,594.60943,120,792.801,257,494,39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40,777,487.24952,671,657.361,432,407,923.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31,226,567.4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77,701,046.1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907,955,777.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41,952,356.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2,907,955,777.80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07,955,777.80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279.0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0,132.76万元、119,014.37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12.08%、18.6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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