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3,411,37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4.9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49,999,996.4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20,754.72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79,241.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1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替换相关自筹资金金额为4,553,002.65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7,691,621.90元;于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133,622.69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9,557,999.2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利息收入20,263,324.71元,其中:于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通过募集资金获得人民币利息收入17,126,233.00元;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3,136,091.7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4,992,606.7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8,570,699.2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光大银行襄阳分行、兴业银行襄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报告期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资金收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使用完毕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附表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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