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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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4:45: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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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豪恩汽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豪恩汽电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涛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爱春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6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案例分享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在未提前履行调整程序
的情况下,内部投资结构出现投
资超额的情形。 |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相应程序,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持续督
导机构将继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 | 是 | 不适用 |
| 诺 | | |
|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关于独立承担《投资协议》违
约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5.减少房屋租赁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原保荐代表人朱锦峰先生不再负责豪恩汽电持续
督导工作。国信证券委派夏涛先生接替朱锦峰先
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公司当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夏涛先生
和付爱春先生。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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