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600724):宁波富达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4:55:42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富达:宁波富达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57,921.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873,870.5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87,3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57,680,505.85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02,333,749.94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5,033,239.39元。

经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72,262,053.55元;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红利101,166,874.97元;2025年度共计派发173,428,928.52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4.58%。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92,548,839.11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5.19%。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3,428,928.52202,333,749.94216,786,160.6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183,357,921.61209,818,909.14230,152,402.3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元)255,033,239.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592,548,839.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207,776,411.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92,548,839.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 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285.1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比例、金额上限
可以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公司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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