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峻)-已离任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5:04:27 中财网
原标题:常山北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峻)-已离任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杨峻(已离任)
本人于2021年10月起担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本人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峻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国家纺织工业部工程师、副处长,中国华源集团贸易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中纺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常务副会长,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顾问。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规定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7次,实际出席7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会次数3次,实际出席3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实际出席2次。对提名张玮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翟建强、周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提名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实际出席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实际出席1次。

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与董事长张玮扬,董事、总经理应华江,董事杨瑞刚、李锋等战略委员会成员,多次深度交流,充分发挥了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应有作用。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本报告期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审议了关联交易有关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在任期内,本人通过互动易等平台积极倾听中小投资者的声音,始终站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立场,深入调研公司生产经营实况及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针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管理层沟通探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5日,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张玮扬先生、杨瑞刚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4月25日,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5年3月18日,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张玮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翟建强先生和周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4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6月30日,公司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玮扬、李锋、杨瑞刚、应华江、迟冬梅、曹金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爱珍、翟建强、周霖、张永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7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5年4月25日,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后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承担的责任、任务和上年度工作业绩以及市场机制合理确定其薪酬标准,同时公司依据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其工作表现以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发放绩效薪酬。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的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5年7月任期届满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杨峻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