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6-007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1.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446,475.7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95,009,746.94元,提取盈余公积4,991,629.7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3,464,593.01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53,197,440.0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281,142.85元,提取盈余公积4,991,629.7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24,667.4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24,667.46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需要和投资安排,2025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598,616,7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43,162,651.4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3,162,651.46元,占2025年度净利润的129.05%。 3.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43,162,651.4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兼顾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775.69万元、3,905.15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19%、0.24%,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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