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0009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华强)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与治理情况,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华强,男,1958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历 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化验室工程师、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锌分厂副厂长、深圳合资公司总经理;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合资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莫斯科)股份公司部门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银行部资本市场部主任、证券一处与证券二处主任、中投证券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公司股权董事兼中国光大银行董事;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邦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中央汇金有限责任公 司退休至今。现兼任泰信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15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召 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形,亦无缺席记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各项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完整的审议审批流程。经认真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事项及各项议案,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表反对意见或弃权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 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1 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绩效考核结果和薪酬核定的 议案》。 2025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6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等12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准时出 席。会议期间,重点审议了多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包括《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经审慎研究与分析,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职责,高 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内外部审计沟通工作。在内部审计方面,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结合专业能力提出优化建议,指导完善审计工作思路,推动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作过程中,事前严格审核年度审计计划,从审计程序、审计范围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计划贴合公司实际。审计实施期间,通过专题会议、线上沟通等多种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计划执行、重点审计领域调整、关键风险管控等事项充分交流,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项目现场、与一线员工座谈交流等形式,全方位了解公司情况,尤其针对环保发电项目,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同时,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 事专题会议,紧扣当下监管要求、市场政策,运用专业知识,就公司战略规划调整、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等核心议题深入研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本人的意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与坚实保障,助力本人更好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专业知识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坚持学习最新的法规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建言献策,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牢固树立自觉维护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1)2025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人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公司就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进行了两次风险持续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报董事会审议。(3)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关联交易以具有专业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担 保均为项目贷款增信措施。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且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定期报告中的各项关键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与把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高质量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公允发表专业审计意见。续聘该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与执业质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理由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10月28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了逐项审慎核查。经认真核实,相关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议案表示同意。 (六)高管人员薪酬 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绩效考核结果和薪酬核定的议案》。身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秉持审慎专业态度,严格审查该议案。经深入核查,公司依据经营业绩所评定的绩效考核结果,精准映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此为基础拟定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绩效考 核结果和薪酬核定方案,严格遵循公司薪酬考核管理规定,充分诠释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有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丝毫损害,因此本人对该议案予以认可。 四、自我评价 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恪守忠实、勤勉、独 立的履职准则,认真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类专门会议,深度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与合规治理,对审议事项独立审慎研判、客观公正发表专业意见,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 迈入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务实、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 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履职。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交流,立足专业优势精准建言献策,助力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效能与规范治理水平。同时,推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重构,细化其承接监督职能的实操流程、权责边界和工作标准,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持续深耕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密切研判各项议案潜在风险与股东权益影响,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专业参谋作用,护航公司稳健合规经营、实现高质量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李华强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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