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春明)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春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胡春明,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课长;现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主任/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研究所科长、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履职期间,公司2025年度召开董事会共计8次,股东会共计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4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4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认真组织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各项议案。2025年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共1次,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报告编制的预审情况及年审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职责,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恪尽职守,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行业专业人员,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内部管理情况,多次就公司经营发展、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专业、可行的意见与建议,为提升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最新监管要求,提升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认识与能力,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5、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E-mail:huchunming@coda.org.cn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严谨审阅各项议案,深入核查实际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与及时性。为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系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培训,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为公司的风险防控提供专业建议,有效保障股东权益。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6年,本人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 胡春明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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