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计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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