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00138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诸暨市元亨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纬科技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浙江金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华纬供应链(海南)有限公司、无锡华纬弹簧有限公司、HwawayHoldings(HK)Limited、JinshengUSALLC、Jingsheng Industrial Investment Limited、Hwaway Investment (HK)Limited、Jinsheng Holding Germany GmbH、Jinsheng Federn Germany GmbH、HW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 JINSHENG MEXICO INDUSTRIALS.deR.L.deC.V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要素。具体业务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经营、销售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纬科技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宏、金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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