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1-9 专项报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豪鹏科技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一日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2年度募集资金”)1、2022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结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基本账户。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8,4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561,5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SZAA5B015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76,083.28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66.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2,539.46万元。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结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广东豪鹏基本账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结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广东豪鹏基本账户。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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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单位:万元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5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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