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将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9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81.19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1,19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189,148.90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500,900.23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已在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资金划入本公司前先行扣除)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689,099.77元,均为货币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账号为70090122000424760、70090122000424816、70090122000424607以及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账号为8110201013001354936的人民币账户内。 该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放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2,820.96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2021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571,190,000.00元,汇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账号为8110201013001354936的验资专用账户人民币160,000,000.00元;汇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账号为 70090122000424760、70090122000424816、70090122000424607的验资专用账户人民币107,280,000.00元、115,290,000.00元和188,620,000.00元。扣除中介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189,148.90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9,689,099.7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专户余额为8,506.50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7,098,170.84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6,121,217.9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53号《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0.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均已到期兑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一代全高清网络摄像机SoC芯片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结项,结余募集资金1,157,396.41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户。 “车用图像信号处理及传输链路芯片组项目”于2024年6月30日结项,结余募集资金975,446.73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8月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户。 “高性能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系列芯片项目”于2025年10月31日结项,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结余募集资金62,083,413.72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2月公司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购买保本型理财及定期存款的金额为0元,剩余金额8,506.50元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附表 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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