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5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暨 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5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33.16万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6,694.0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69.41万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48,994.18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基数。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以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股数初步计算,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72,098,362.15元;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注销金额为623,597,540.23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预计为795,695,902.38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01%。 (2)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摘要: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5.2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3%,基本每股收益0.0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96.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3.87亿元。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5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2025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陈林荣先生、洪鑫先生、侯江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4月10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18,465,202股,增加注册资本218,465,202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3,602,618,009元变更为3,821,083,211元。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定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表决结果: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邱奕博先生、吴中先生对该议案回避,非关联委员超过半数,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邱奕博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议案》为有效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使用催化剂的原材料之一贵金属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加价格风险控制手段,公司拟新增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21.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自2026年3月以来,受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公司拟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PTA金额不超过23,000万元,新增向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采购PTA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香港逸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逸天”)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油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大化及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逸天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董事吴中先生同时为香港逸天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PX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逸盛大化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销售PIA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销售CPL,其中:2026年新增向杭州逸宸销售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新增向恒逸锦纶销售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向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销售聚酯产品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大化的董事、海南逸盛的董事长。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宸、恒逸锦纶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9)。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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