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2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1)股东自身经营需求以及资金规划;或(2)计划将减持所得的部分资金借给奥飞数据,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债务偿还等,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该用途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如该事项涉及公司应当履行审议程序的,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份来源:昊盟科技持有的奥飞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622,9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实施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昊盟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如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之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6)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7)本承诺不因本公司股东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8)此外,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冯康、孙彦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昊盟科技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昊盟科技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昊盟科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5:27 剑桥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2,650,373股,下同)的0.031%;董事赵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程谷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上述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杰先生、赵宏伟先生和程谷成先生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张杰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7,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赵宏伟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14,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程谷成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9,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5:27 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持有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6,460,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20%。上述股份为公司2015年以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湖南能源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311,24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在任意 连续90个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湖南能源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5:27 国城矿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以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不超过25,0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1 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1日至8月20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新集团不存在尚在履行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与股份变动相关的承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5:27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控股股东资金安排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 6、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股。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美港国际及集辉国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①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②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自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③如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亦应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3、①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则:a、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b、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2%;c、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d、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导致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在减持后6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前述a款的相关承诺。②如果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以下统称“监管要求”)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③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如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亦应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美港实业及集辉国际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5:27 腾龙股份: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科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33,768,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腾龙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腾龙科技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907,701股,即不超过公司1.00% 总股本的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815,4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15:27 博众精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集团”)持有公司129,6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323%。 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众二”)持有公司119,605,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786%。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蒋健先生持有公司115,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9%。 4.公司财务负责人黄良之先生持有公司127,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4%。 5.公司副总经理韩杰先生持有公司128,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8%博众集团及苏州众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5月13日起上市流通。蒋健先生、黄良之先生、韩杰先生的股份来源系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3,399,4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其中,控股股东博众集团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466,4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932,9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蒋健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8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65%。 黄良之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1,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1%。 韩杰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1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2%.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蒋健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持股数量 | 115,477股 | 持股比例 | 0.0259%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115,477股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 持股数量 | 128,528股 |
| 持股比例 | 0.028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128,528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 一 组 | 江苏博众智能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 | 129,672,000 | 29.0323% |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苏 州众二、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江苏博众智能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众集团”),博 众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吕 绍林,因此互为一致行 动人 |
| 苏州众一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0,800,000 | 2.4180% | ||
| 苏州众二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19,605,845 | 26.7786% | ||
| 吕绍林 | 352,678 | 0.0790% | ||
| 合计 | 260,430,523 | 58.3078%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 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 | 前期减持 计划披露 日期 |
| 苏州众二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580,623 | 0.3539% | 2025/8/4~ 2025/9/26 | 29.67-37.12 | 2025/7/12 |
| 蒋健 | 22,443 | 0.0050% | 2025/3/10~ | 25.05-25.05 | 2025/2/17 |
| 2025/5/19 |
| 股东名称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466,477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00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466,477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5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1,755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07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755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5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