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5月27日 20:20:36 中财网
【20:10 雷曼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曼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部分回购股份不超过8,390,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间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08,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最高成交价格为5.6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679,001.91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了回购股份,首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1,85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9.2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26元/股,成交均价为9.2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
4,1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41,790,773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1.8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26元/股,成交均价为9.962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10 新开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开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27.23 /
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截至2026年5月26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9,824,200 2.03%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
为20.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139.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长安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安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606,8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482%,具体情况如下:回购A股股份50,870,3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31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7,409,457.06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48,73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16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港币/股,最低成交价为3.33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181,109,551.55港币(不1
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157,838,785.27元(按2026年5月27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7151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12.4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8,710股至9,677,419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7年2月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1.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700,388.78元1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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