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成都天健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地坤乐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下列情况下,本企业将不会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本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的股份除外: (1)发行人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同意届时将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承诺,以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4、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且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王健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将恪守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条承诺。 3、前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同意届时将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承诺,以满足相关监管要求。 5、下列情况下,承诺人将不会减持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承诺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的股份除外: (1)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6、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且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4:20 腾远钴业: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罗淑兰女士、罗梅珍女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陈文伟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集中竞价交易购入以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数量及比例: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罗梅珍、罗淑兰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做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9月1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陈文伟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做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9月1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罗淑兰女士、罗梅珍女士、陈文伟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14:20 天瑞仪器: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协议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召贵先生所持公司股票。 3、减持方式、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立多虚拟计划减持不超过4,934,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立多虚拟于2023年5月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取得股份的承诺》中承诺如下: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不减持所受让的股份。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则自取得协议转让的股份之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不减持所持股份。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公告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事宜,立多虚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14:20 上峰水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所得。 3、减持数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4:20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方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1%,其中股权激励取得378,467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490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方娜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9,98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0%。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4:20 生益科技:生益科技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陈仁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45,4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429,119,230股,下同)的0.092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仁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335,762股,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14:20 三利谱: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汤际瑜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汤际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汤际瑜先生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际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际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 【14:20 恒基达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103,293股,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34,43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总股本比 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68,86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总股本比例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2026年9月22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珠海实友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珠海实友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3年11月4日起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实友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珠海实友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4:20 科远智慧: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及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5、减持数量、比例: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曹瑞峰先生、张勇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已满三十六个月,曹瑞峰先生、副总裁张勇先生所持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曹瑞峰先生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曹瑞峰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曹瑞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本次拟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张勇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张勇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张勇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本次拟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综上所述,曹瑞峰先生、张勇先生履行了其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曹瑞峰先生、张勇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 【14:20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奥达”)直接持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288,000股,占共公司总股本的12.7531%;股东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莱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8%。普奥达和杰莱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郑安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60,900股,其一致行动人FOREALSPECTRUM,INC.(以下简称“飞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马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6,000股,辜长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000股。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94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258%。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于2024年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股东普奥达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1,839,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343%;股东杰莱特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3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657%。上述股东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郑安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飞锐、马敏女士和辜长明先生不参与本次减持计1 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839,286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普奥达、杰莱特承诺: “ 【14:20 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罗雯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6,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罗雯霞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原因,罗雯霞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个人持股总额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上述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4:20 方正证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93,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国信达因公司经营需要,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321,0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14:20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万锋先生(于2025年9月11日离职,尚处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持有公司3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7%; 董事、副总经理曹名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董事、副总经理毛艳平先生(于2025年9月11日离职,尚处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持有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董事、副总经理李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7%; 董事、副总经理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万锋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98,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7%;曹名帅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毛艳平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李秋平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2%;程刚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56,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4%。 1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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