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509,2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6.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535.92万股的2.0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97.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6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部分99.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21.85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08人,预留授予252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别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S-、A、B、C+、C-六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5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509,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2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83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9,200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归属1,509,2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26日; (二)归属数量:1,509,200股; (三)归属人数:28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1.85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期归属情况
除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8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509,2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派能科技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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