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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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30日 14:50: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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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东方精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
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 2026 5 28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冯佳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数量为52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中2,133万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4年10月25日将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公司已于2026年4月完成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已出售子公司”)之100%股权整体出售的交割事项。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部分员工,在2024年、2025年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交割完成后,上述已出售子公司的员工不再符合《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这一参与资格要求,即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
为维护激励机制的公平性,以及细化特殊情形下激励份额的处理方式,公司拟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作调整,主要如下: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五)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
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计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若发
生为公司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情形的(无
论因何种原因),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尚未
解锁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
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
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或转让给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应标的股票,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在市场出售,出
售后所获收益返还公司;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
额中已解锁、已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应在扣除个人
所得税后向管理委员会全额返还相应的现金收益,并
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
处理;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已解锁但尚未
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提议、 | (五)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
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计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若发
生为公司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情形的(无
论因何种原因),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尚未
解锁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
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
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或转让给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应标的股票,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在市场出售,出
售后所获收益返还公司;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
额中已解锁、已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应在扣除个人
所得税后向管理委员会全额返还相应的现金收益,并
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
处理;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已解锁但尚未
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提议、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理。 |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理;如因公司战
略决策出售控股子公司,导致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的参与资格,但相关人员已完成相应业绩考核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并
达到相应考评要求的,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可以保留
其相应考核期对应的股票归属权以及已实现现金收
益部分。未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由管
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转让给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规
定);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
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在持股计划
期满前择机在市场上出售,出售后所获收益返还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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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
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格,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未解锁的
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
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
理,包括但不限于…… | 2. 存续期内,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
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所持的持股计
划对应份额中未解锁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
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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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七条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
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
法
(一)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若
发生为公司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情形的(无 | 第十七条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
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
法
(一)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若
发生为公司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情形的(无 |
| 论因何种原因),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尚未
解锁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
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
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或转让给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应标的股票,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在市场出售,出
售后所获收益返还公司;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
额中已解锁、已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应在扣除个人
所得税后向管理委员会全额返还相应的现金收益,并
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
处理;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已解锁但尚未
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提议、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理; | 论因何种原因),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尚未
解锁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
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
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或转让给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应标的股票,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在市场出售,出
售后所获收益返还公司;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
额中已解锁、已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应在扣除个人
所得税后向管理委员会全额返还相应的现金收益,并
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
处理;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已解锁但尚未
实现现金收益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提议、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理;如因公司战
略决策出售控股子公司,导致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的参与资格,但相关人员已完成相应业绩考核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并
达到相应考评要求的,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可以保留
其相应考核期对应的股票归属权以及已实现现金收
益部分。未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股票,由管
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转让给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规
定);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
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在持股计划
期满前择机在市场上出售,出售后所获收益返还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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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
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格,其所持的持股计划对应份额中未解锁 | (二)存续期内,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
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所持的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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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
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 计划对应份额中未解锁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
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由管理委员会
审议通过后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
除上述修订外,《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2/3
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同意2,133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联持有人邱业致、谢威炜、王强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重新选举邱业致、谢威炜、王强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同意自本次持有人会2024 12
议决议生效之日起,解除由 年 月召开的持有人会议所选举出的三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本次重新选举的三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委员邱业致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他两名委员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
同意1,614万份,占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