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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170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2:45:5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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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华兴源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兴源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4,946股,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977%。前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华兴源创:关于集中竞价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434,94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7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445,377,843股变为444,489,843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1
鉴于股本数量出现上述变动,公司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调整,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减持数量。调整后计划减持数量为不超过434,266股已回购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649,801股
持股比例0.14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49,801股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回购注销前占公司总股本445,377,843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减持数量0股
减持期间2026年1月23日~2026年3月31日
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减持价格区间0.00~0.00元/股
减持总金额0.00元
减持比例0.00%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977%
当前持股数量649,801股
当前持股比例0.1462%
注:上表中“当前持股比例”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回购注销后占公司总股本444,489,843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减持计划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德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46元/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2026年1月2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47,2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4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1,106,767.37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上海机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机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10月31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1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美元3,927.32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926,43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684%
累计已回购金额17,013,997.97美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99美元/股~1.630美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227,393股(含)且不超过20,454,786股(含)B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美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美元3,927.32万元,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的《上海机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临2025-036)、《上海机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3月以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回购股份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47,817股B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98%,购买的最高价为1.582美元/股,最低价为1.299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294,770.08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926,438股B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84%,购买的最高价为1.630美元/股,最低价为1.299美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013,997.97美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天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28日~2026年4月27日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4.1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1%
累计已回购金额2,500.6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93元/股~9.9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3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9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6,75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1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1.3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0%
累计已回购金额1,973.0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4.13元/股~24.4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3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41元/股、最低价为24.1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3.03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047.6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72%
累计已回购金额44,908.8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02元/股~11.6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0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2025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0,4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2%,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1.6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908.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龙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7日
预计回购金额2.5亿元~5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499,93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44%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819,751.0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7.55元/股~42.49元/股
注: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完成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70,331,544股变更为522,590,644股,上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变更后的总股本522,590,644股为基数计算。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99,93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49元/股、最低价为37.5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99,819,75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杉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杉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3,483,80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2,494,1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已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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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026年3月,公司未实施减持。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18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101,219,494股
持股比例4.5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注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1,219,494股
注: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53,483,803股;为用于股权激励而回购47,735,69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28日
减持数量17,035,8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7,035,800股
减持价格区间14.84~15.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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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总金额255,174,676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
减持比例0.76%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84,183,694股
当前持股比例3.7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5 衢州发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衢州发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2/13,由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宝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3月6日~2026年6月5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20.7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787%
累计已回购金额4,821.2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07元/股~3.5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6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52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7%,累计已回购金额
4,821.22万元,回购价格区间为3.07元/股至3.54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关于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5年5
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A股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3.28元/股(含)调整为13.1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805.1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0%。按回购金额
下限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3.14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总数为2,283.1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股份。

二、关于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H股的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并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
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以自有资金回购H股股份,回
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公
司已发行H股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回购价格不能
等于或高于回购日之前5个交易日H股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的
105%。公司回购H股股份将予以注销或持做库存股份。本次回购H
股股份的授权有效期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公司股
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本授权之日的较早
日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首次回购H股股份,截至2026年3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H股股份的数量为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510港元/股,最低价为14.500港元/股,成交均价为14.505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为145,050港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思进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进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5-059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7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4.6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13.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086,035.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山金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金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454,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9.65元/股,最低成交价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189,508.4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29.70元/股(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30亿元且不低于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1,30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2%,最高成交价为77.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26,0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12.4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8,710股至9,677,419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起至2027年2月23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3元/股,成交总金额9,783,451元(不含交易费用)。

1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2.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0 华孚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孚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9日,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31,275,314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4%),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2026-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7)。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31,275,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以公司截止2023年6月16日总股本1,700,681,355股为基准),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6日,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2元/股,回购均价为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128,238.7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34)。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2023年期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了17,0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77,008,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6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45元/股,成交均价为4.53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广大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大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8日~2026年6月17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600,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270%
累计已回购金额62,371,384.4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0.96元/股~26.0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6元/股,最低价为20.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71,384.46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邦彦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邦彦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7日~2026年5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12,28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0%
累计已回购金额2,193.8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55元/股~20.7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04,895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33%,购买的最高价为19.83元/股、最低价为15.5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64.90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12,286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80%,购买的最高价为20.70元/股、最低价为15.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93.88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中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3月31日-2027年3月30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30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正在推进股份回购的各项准备工作,未实施股1
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威迈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迈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1月8日~2027年1月7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4.7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976%
累计已回购金额3,623.7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7.05元/股~33.2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47,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0元/股,最低价为27.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3.7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5 开普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开普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2月25日~2026年5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2.4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3%
累计已回购金额2,622.4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1.17元/股~127.3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4,492股,占公司总股本67,550,760股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30元/股,最低价为101.1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24,284.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7 ——
监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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