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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170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22:45:5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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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 藏格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藏格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亿元(含)—4亿元(含)自有资金,以回购价格不超过85.3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1.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651,694.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价格上限,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20 重药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重药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5%;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0 永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7,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6日~2026年4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67.3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717%
累计已回购金额7,066.845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20元/股~21.9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35元/股调整至人民币31.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8.2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3,889,919股)的比例为0.880%,购买的最高价为21.95元/股、最低价为21.3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056.90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7.3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3,889,919股)的比例为1.717%,购买的最高价为21.95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066.84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0 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3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8.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36.91 / 25.52 / 23,374.54
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7 ——
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5 立讯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立讯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1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 年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回购期限自12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9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2月1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3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最高成交价50.91元/股,最低成交价50.14元/股,成交总金额499,946,537.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价格未超过86.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5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202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于2026年3月9日、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六期)股份数76,848,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比例变动系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所致),最低成交价10.62元/股,最高成交价14.02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95,976.59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45 亿利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利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
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由于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2025年7月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50元/股(含)
调整为6.49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51,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
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3%,最高成交价为6.45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277,65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百甲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甲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92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出售期间为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公司于2023年先后实施了两次股份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920,876股。

第一次股份回购。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3年7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0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4.83%,最高成交价为3.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28,640.7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9.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 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第二次股份回购。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2.67%,最高成交价为 3.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1,5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2.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成交总额为140,000.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价为7.00元/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5 新中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中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875,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47%
累计已回购金额51,700,854.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47元/股~8.9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1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875,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8.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700,8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0 电连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电连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72元/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06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2.2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8.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1,249,497.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0 微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微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3/9~2027/3/8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7,02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2%
累计已回购金额1,997,224.4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60元/股~31.1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9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8.69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回购成交的价格为31.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5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7,025股,占公司总股本442,941,287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31.11元/股,最低价为28.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7,224.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聚飞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飞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7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9.74元/股(含本数)。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8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1%,最高成交价为9.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526,4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温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温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2026
月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 25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专项
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 股)股票,
A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24.00 /
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2 2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
9
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3,365,5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6517%。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5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6.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31,706,270.06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恒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6.34元/股(含本数)调整至35.37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起由
35.37元/股调整为35.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5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2,790,9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汉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47%,最高成交价为6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722.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菲菱科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菲菱科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2
计划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方大炭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方大炭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计划自减持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75,688,240股已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披露了《方大炭素关于首
次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方大炭素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减1
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0,2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成交均价5.983元/股,成交总额为240,876,54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09,113,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其中53,048,008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249,372,465股
持股比例6.1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49,372,46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减持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1月8日
减持数量40,259,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40,259,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5.92~6.04元/股
减持总金额240,876,545元
减持比例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88%
2
当前持股数量209,113,465股
当前持股比例5.19%
注:1.上表中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减持总金额”中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济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34,7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0%
累计已回购金额25,000,95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94元/股~27.4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7.49元/股、最低价为25.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永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永悦科技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对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置。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4日~2026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51,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5%)回购股份。减持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2,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31%,成交总额为18,973,016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7.48元/股,最低价为6.0003元/股,均1
价为6.6572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0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69%。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4,851,100股
持股比例1.3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851,1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减持数量2,85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4日~2026年3月31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2,850,000股
减持价格区间6.00~7.48元/股
减持总金额18,973,016元
减持比例0.793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35%
2
当前持股数量2,001,1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5569%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时,每次披露的出售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回购专户将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出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

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神马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9/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10日~2026年4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684.796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52%
累计已回购金额166,552,937.9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50元/股~10.8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6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60元/股,最低价为 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538,663.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847,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86元/股,最低价为 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6,552,937.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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